根据《关于制订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学校2017年7月组织开展了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同时要求编制2018版课程教学大纲与课程简介,为了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写范围
2020版培养方案中各专业的所有课程,包括:通识基础(固定)、通识基础(动态)、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集中实践课程。
二、编写要求
1.各课程归属单位(开课单位)负责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的编写工作,请认真梳理相关课程及讲授内容和教学环节与其所支撑的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避免相关课程教学内容的重复或缺失;
2.教学大纲的修订要本着科学性、思想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的原则,结合社会、行业需求,反映本专业办学特色;在前后课程衔接协调的基础上,立足于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去除陈旧的内容,补充该专业对应行业的相关新技术、新理论。
3.各开课单位要组织教师认真讨论教学大纲,对不同总学分(学时)的同名课程应分别制订教学大纲。
三、注意事项
1.课程教学大纲是课程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请以“科学、严谨”的态度组织编写,同时请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格式要求。
2.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编写示例参见附件2。其中集中实践课程若无特殊说明,1学分=1周, 教学大纲中“课程学时分配表”的学时请以实际工作安排为准,原则上1学分应饱满完成1周工作量(不低于30学时)。
3.经课程归属单位审核后的教学大纲与主要课程简介,需及时公布在网络上,供师生查阅。
4.对于本次制订的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教务处与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将联合组织有关专家择期进行抽检。
5.培养方案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如因课堂教学改革(该项目在教务处备案)导致教学大纲有调整,请实施该门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及时提请课程归属单位审核,并将实际执行版教学大纲提交课程归属单位备案。
四、材料提交
1.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的命名
编写完成的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电子文稿请以2018版印刷版培养方案的课程编号加课程名命名,专业核心课程请在文件名前加上“#”标记(核心课程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例如:管理学课程大纲和课程简介电子文稿应命名为“# 02300361 管理学”;中级英语读写(1)命名为“03100342 中级英语读写(1)”。
2.文件夹的规整
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集中实践课程:各教学单位审核后的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请先按“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分类(比如0204财务管理),再以课程类型分别建立文件夹。
3.材料收集
(1)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集中实践课程由专业所在单位负责收集。
(2)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审核定稿后,请于2018年8月28日前以系为单位将电子稿提交学院教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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