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制度
(试行)
1.评价对象
针对外国语学院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合理性进行评价。
2.制定依据
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制度的制定依据为:
①本专业设定的培养目标必须符合学校定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②本专业设定的培养目标必须能有效反映学生毕业5年后在社会和本专业领域预期能够取得的成就。
3.评价方法
培养目标的合理性主要依据本专业培养目标与社会发展与变化的需求、社会科学发展的需求以及学校定位与专业定位之间的吻合程度。为充分了解本专业本科毕业生的人才培养情况、就业质量以及行业单位和社会对毕业生的评价、建议及对人才能力的需求情况,及时根据社会需求调整人才培养目标,通过毕业生、用人单位、行业单位等不同群体,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评价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并根据反馈和评价结果,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作为不断改进培养目标、课程体系的依据。为充分对毕业生的能力进行评估,掌握毕业生的情况,修订培养方案及培养目标以及教师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提供有力支持。为此,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的评价方法如下:
①为了评价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合理性。对毕业五年及以上的毕业生和行业单位进行合理性调查。
本专业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评价调查表(毕业生评价)中列出培养目标的五项,着重要求毕业生对五项培养目标及其分解二级子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评价等级为:完全认同5,基本认同4,一般认同3,基本不认同2,非常不认同1。
本专业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评价调查表(行业单位评价)是为了解行业单位对本专业毕业生培养目标合理性的整体评价,着重从行业单位人才需求与培养目标的设置合理性进行了调查,分为五个等级:完全认同5,基本认同4,一般认同3,基本不认同2,非常不认同1。
根据每个调查部分对该培养目标的支撑强度,确定该项培养目标的权重系数,最终获得培养目标合理性调查的权重系数矩阵。每项培养目标的权重系数总和为1。
②对毕业生对本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表进行统计分析,求得每项培养目标合理性的平均评价值。
③对行业单位对本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表进行统计分析,求得每项培养目标合理性的平均评价值。
④根据权重系数矩阵计算出各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评价值,若某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评价值大于0.7,则认为该项培养目标设置合理。
4.评价机构和人员
各专业负责人为评价小组组长,外国语学院的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和外国语学院各系主任为副组长,评价小组的成员为外国语学院教学委员会成员、教师代表、行业专家。
评价小组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洪庆福 副组长:徐正新、张良林、李英姿 成员:朱晓敏、孙静冉、吴涛、全宥再、邵艳、教师代表、行业专家。
5.评价周期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周期为4年。
6.评价结果
评价结束时,形成培养目标是否合理的结论。
外国语学院
2017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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