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理工学院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
开展志愿服务群众活动实施方案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充分发挥我校在职党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联系服务基层群众。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群众活动的意见>的通知》(苏组通发〔2014〕43号)精神,决定在全校党组织中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群众活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群众活动,要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根本,组织二级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引导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开展志愿服务,努力实现“各方组织同参与、在职党员做奉献、居民群众得实惠、社区工作上水平”的总体目标,为推进社区党的建设与文明和谐社区建设做出贡献。
二、活动内容
1、结对共建。各二级党组织自行联系一个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并于9月26日前完成结对,将填写好的《在职党员名册》(附件1)交共建社区党组织。原有共建社区党组织可继续保留。机关党委由于在职党员人数较多,为了便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党支部为单位,分散联系社区党组织进行结对共建。各二级党组织所联系的共建社区党组织尽可能不重叠,如出现重叠的情况,二级党组织尽量自行协商解决。
2、集中报到。各二级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动员,广泛宣传开展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在职党员了解、关心共建社区,增强对共建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要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到共建社区进行集中报到,并填写《在职党员到社区集中报到统计表》(附件2),于9月30日前上报组织部。
3、开展活动。二级党组织要积极与社区党组织联系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公益事业推动、青少年教育、助学助困、敬老助残以及社区文化、卫生、环保、平安创建等形式多样的共建活动,在职党员要积极参加共建活动,以实际行动服务社区,促进社区和谐稳定,为社区党建、社区建设做出贡献。
三、有关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群众活动是深化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进一步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密切党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党组织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实效。
2. 明确职责,统筹兼顾。各二级党组织每学期至少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并及时填写《共建活动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记录表》(附件3),积累相应的原始资料,以备上级检查。要把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群众活动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作风建设等结合起来,推动共建和党员志愿服务群众活动深入开展。
附件:
1. 在职党员名册
2. 在职党员到社区集中报到统计表
3. 共建活动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记录表
中共常熟理工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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