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

  • 专业介绍
  • 教学动态
  • 大学外语
  • 教学管理
  • 培养方案
  • 联系我们
    • 江苏省常熟市南三环路99号
    • wgy@cslg.edu.cn
    • 0512-52251806

    教学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教学工作>> 教学动态>> 正文

    关于启动学生学籍异动网上办理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1-03-08 16:27 浏览:

    关于启动学生学籍异动网上办理的通知

    为更好的服务学生,推进“师生少跑路,信息多跑路”改革。即日起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无需递交纸质申请表,直接在“正方教务系统”申请即可,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本科生

    二、申请范围

    休学、复学、退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新生)、转专业。

    三、操作方法

    (一)学生自行登陆“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发起学籍异动申请并上传必需的附件(拍照上传)。

    1.休学:因病,需医院证明;其他原因需情况说明;家长同意书;学生及家长的身份证。

    2.复学:因病康复复学的,需出具学校指定医院的证明;其他原因需情况说明;家长同意书;学生及家长的身份证。

    3.退学:退学申请书;家长同意书;学生及家长的身份证。

    4.保留学籍:应征入伍,需入伍通知书;家长同意书;学生及家长的身份证。

    5.保留入学资格:应征入伍,需入伍通知书;因病,需学院证明;其他原因需情况说明;家长同意书。学生及家长的身份证。.

    6.转专业:只限于部分特殊情况转专业申请。因病,需学院证明;其他原因需情况说明;家长同意书;学生及家长的身份证。

    (二)审批经办人自行登录“正方教务系统”按流程进行审批。

    (三)具体操作见附件《学籍异动操作说明》。

    四、其他说明

    在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教学服务科金晓晖、王宇星;联系电话:1890623062918013640621.

    常熟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029

     

     

     

     

     

     

    附:学籍异动操作说明

    学生端发起学籍异动申请

    1、学生自行登陆“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选择“报名申请”-“学籍异动申请”。

     

    2、点击需要申请的异动类型。

    例:

     

    3、选择“异动原因“,填写”申请理由“,上传必要的附件。

     

     

    4、填完后点击右下角“提交申请“,弹出”提交成功“对话框即完成学籍异动申请。

     

    5、学生提交学籍异动申请后,在未审批之前可以自行撤销申请。

     

     

     

     

     

     

     

     

     

     

     

    审批步骤及经办人

    1、  保留学籍

    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副院长)-教务处教材结算(袁汉平)-后勤保障部审核(丁艳)-财务处审核(倪星超)-教务处审核(李智超)-教务处学籍异动(王宇星)

    2、  保留入学资格

    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副院长)-教务处教材结算(袁汉平)-财务处审核(倪星超)-教务处审核(李智超)-教务处学籍异动(王宇星)

    3、  休学

    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副院长)-教务处教材结算(袁汉平)-后勤保障部审核(丁艳)-财务处审核(倪星超)-教务处审核(李智超)-教务处学籍异动(王宇星)

    4、  退学

    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副院长)-学生处审核(杨乃鹏)-教务处教材结算(袁汉平)-后勤保障部审核(丁艳)-财务处审核(倪星超)-教务处审核(李智超)-分管校长审核(张根华)-教务处学籍异动(王宇星)

    5、  复学

    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副院长)-教务处审核(李智超)-教务处学籍异动(王宇星)

    6、  转专业

    转出学院审核(教学副院长)-学生处审核(温学书)-教务处审核(金晓晖)-转入学院审核(教学副院长-教务处终审(金晓晖)

     

     

     

     

     

                             

    经办人审批操作示例

    1、  经办人登陆“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点击”学籍管理“-”学籍异动管理“-”学籍异动审核“。

    2、  经办人点击“审核”,在弹出窗口中选择“通过”、“不通过”或“退回”,并填写审核意见。点击确定后流程将转交给下一位经办人。

    3、  各经办人依照上述操作进行审核。教务处教材结算(袁汉平)和后勤保障部审核(丁艳)在“审核意见”一栏内需要填写是否有欠费或者明确的欠费金额,填完后转交给财务处审核。财务处审核(倪星超)必须完成欠费收缴后才能转交教务处审核。

     

    地址:江苏省常熟市南三环路99号  邮编:215500
    Copyright©2024 苏州工学院外国语学院

    后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