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育造就一支高素质创新型的师资队伍,充分调动全校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教师发展中心组织2021年常熟理工学院骨干教师发展计划和卓越教师培育计划培养对象申报遴选工作,现就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培养对象申报遴选条件
(一)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详见附件1:关于印发《常熟理工学院骨干教师发展计划》的通知)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情操,治学严谨,教风端正,为人师表,深受学生喜爱。
2.必须是我校在职专任教师,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我校三年以上教学经历,须为2018年8月31日前来校正式报到入职教师,独立系统讲授过至少1门必修课程,近三年年均教学工作量均超过所在二级学院(部)同职称教师的平均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教学评价优良率达100%,其中优秀至少2次。
4.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探索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具有创新精神,教学业绩突出。有校级以上教学获奖(排名前三)或主持校级以上教学建设项目等。
5.治学态度严谨,学术思想活跃,科研方向明确,学术能力较强,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6.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卓越教师培养对象(详见附件2:关于印发《常熟理工学院卓越教师培育计划》的通知)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敬业奉献;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深受学生喜爱。
2.必须是我校在职专任教师,原则上应为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3.积极改进教学方法,学思结合,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主动精神和创新思维。具有鲜明而有效的教学风格,科学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效果优秀,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近三年教学评价优秀率100%。
4.具有我校五年以上教学经历,须为2016年8月31日前来校正式报到入职教师,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并至少主讲1门专业核心课程。近三年每年教学工作量均不少于学校规定的教学基本工作量。
5.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指导青年教师。主持校级及以上一流专业、一流课程、重点教材、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作为课程主持人,构建一支数量结构合理、爱教重教、团结协作的教学团队;自觉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指导学生、教师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并获奖等。
6.在教育教学与研究方面有一定成果基础。近五年内主持过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发表过多篇高质量教研论文,或自编、主编过高水平有特色的教材;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等。
7.学术造诣高,在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近五年内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且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培养年限及经费资助
本次遴选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不超过15名,培养周期为3年,资助经费为3万,分期拨付。
本次遴选卓越教师培养对象不超过5名,培养周期为3年,资助经费为5万,分期拨付。
三、申报对象推荐名额分配
在教师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经所在二级学院(部)组织专家委员会审定,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按照专任教师人数3%的比例,卓越教师培养对象按照专任教师人数1%的比例,限额择优向学校推荐。专任教师数据统计至2021年6月底,具体推荐名额见下表:
序号 |
学院 |
专任教师 总数 |
骨干教师 推荐名额 |
卓越教师 推荐名额 |
1 |
材料工程学院 |
70 |
2 |
1 |
2 |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
63 |
2 |
1 |
3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84 |
3 |
1 |
4 |
纺织服装与设计学院 |
73 |
2 |
1 |
5 |
机械工程学院 |
64 |
2 |
1 |
6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78 |
2 |
1 |
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7 |
1 |
1 |
8 |
汽车工程学院 |
56 |
2 |
1 |
9 |
商学院 |
76 |
2 |
1 |
10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60 |
2 |
1 |
11 |
师范学院 |
95 |
3 |
1 |
12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52 |
2 |
1 |
13 |
体育部 |
33 |
1 |
1 |
14 |
外国语学院 |
83 |
3 |
1 |
合计 |
924 |
29 |
14 |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提交说明
(一)教师个人准备申报材料(2021年7月10日-2021年8月30日)
教师个人认真填写“骨干教师发展计划”或“卓越教师培育计划”培养对象申请表(附件3或4)、汇总表(附件5),并提供相应的申报佐证材料,提交至所在二级教学学院(部)。
(二)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审议推荐(8月31日-9月16日)
经所在二级学院(部)组织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委员会审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审议申请材料,按推荐分配名额足额推荐,提交个人“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申报佐证材料(附目录,纸质版一式一份)、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至教师发展中心知新楼406办公室,同时将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发至jsfz@cslg.edu.cn。
(三)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初审(9月17日-9月30日)
教师发展中心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教师个人申报材料进行规范性、真实性审核。
(四)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评审(10月中旬,评审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各申请人需向专家评审组围绕已有基础、拟开展的工作、预期成果等方面做5分钟PPT汇报。
2.评审专家投票拟定建议入选名单。
3.教师发展中心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入选名单。
4.公示结束后,教师发展中心将入选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发文。
(五)培养对象签订培养合约(10月底)
教师发展中心与培养对象签订合约,明确培养周期内各项任务及预期成果。
五、其他说明
请各二级学院(部)积极组织申报,择优推荐,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郑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52251162;邮箱:jsfz@cslg.edu.cn。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7月9日
附件1:关于印发《常熟理工学院骨干教师发展计划》的通知
附件2:关于印发《常熟理工学院卓越教师培育计划》的通知
附件3:骨干教师发展计划培养对象申请表
附件4:卓越教师培育计划培养对象申请表
附件5:骨干教师发展计划和卓越教师培育计划培养对象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