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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实施垃圾分类注意事项

作者:  日期:2020-06-01 10:25 浏览:

        按苏州市、常熟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从61日开始,我校同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要思路是,分区分片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分为:行政办公区,学生、教工宿舍等居住生活区,教学区(教学楼、实验实习场所),食堂和商户区,其他公共区域。主要措施如下:

        1、除食堂商户区及其他公共区域外,在各办公室、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内配置一组二类垃圾桶(其他垃圾和可回收垃圾),由个人在室内先行实施垃圾分类,之后个人负责将二类垃圾投送到学校在校内指定位置设立的垃圾收集点。取消设置在办公区域等各楼层原有的大垃圾回收桶,仅在盥洗间设置一组小的二类垃圾桶(其他垃圾和可回收垃圾)用于盥洗间洗手等之后临时投放小量垃圾。

        2、疫情期间,学校采取供应快餐回办公地点就餐方式,产生的垃圾采用如下处理方式:快餐就餐后产生的垃圾有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需要个人主动就近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进行分类投放。校内垃圾收集点见附表。对于东湖知新楼、东南N1,因行政办公人员比较集中,在中午11:00-12:3017:00-18:00在楼下临时设置二类垃圾桶(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采用定时定点收集投放。在规定时间之后,由管理人员撤走垃圾桶。对其他区域投放厨余垃圾因垃圾收集点少、远等原因带来的不便,希望谅解配合支持。

        3、学生宿舍内设置一组二类垃圾桶(其他垃圾和可回收垃圾),要求学生分类投放。在学生宿舍组团内设置垃圾收集点,学生宿舍的垃圾由宿舍专人负责投放到组团内垃圾收集点。如有厨余垃圾,直接投放到组团垃圾收集点。

        在垃圾分类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可及时与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联系。

        联系电话:52251060,52251062,52251364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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